08-09 中三 林澤華 散文創作
題目: 我認識的一位書店職員
如果你是店舖的職員,你會怎樣對待小偷?打罵?放過他?還是報警處理?這些都是一般人的做法,可我認識的一個書店職員的做法則令的敬佩。
每個星期周日,我都會到樓下的書店逛一逛,書店有一個職員年約四十,但已有一頭花白的頭髮,故此大家都叫他做花叔,一副金邊框的眼鏡顯出他的穩重,微胖的身軀常穿同一的衣物,令人聯想,他是否沒有換過衣服,沒洗過澡,但他身上卻沒有任何一點異味。做任何事都親力親為,對人友善,經過幾次的攀談,才知道他只是替朋友經營,並不是正式員工,卻把書店辦得如此有條理。
前天,我如常下樓到書店,還沒有走進店內就聽到各種議論的聲音,鬧哄哄的,透過鄰里的說話,才知有小偷偷書被花叔抓個正著,我勉強的走進店內,心裏想不知花叔如何處理,只見花叔一臉嚴肅,小偷正跪在地上哭著求饒,四周開始寂靜,像在等待花叔的判決。誰知花叔把小偷扶起,問他是否很喜歡這書,小偷連忙點了點頭,花叔教訓他說,就算再買不起,再想得到都不能以犯法行為獲得,這只會對不起良心,連累自己。花叔見小偷一身破衣,便對他說:「你留在店內工作吧,一個月,你便可以連工資及這書帶走,明白嗎?你得勤力點。」小偷聽後,懊悔、感激的神情浮在臉上。圍觀的人們都說花叔太仁慈,不應這樣做。我也感到奇怪,上前問花叔,花叔說,誰沒有錯?知道錯在哪就要立即改過,不一定要坐牢、鞭打的,只要以實際行動令他體會,這才是最好的方法。
這件事令我體會到要人改過自新的方法:坐牢、鞭打犯錯的人,並不是真正可以令人改過的唯一方法,可能要犯人真實的體會生活的困苦、辛勞、快樂才是最好的令他改過方法。